省民委 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民族宗教局、体育行政部门:
现将《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和《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省体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以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体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鼓励各地积极保护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充分展示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运动水平和全民健身的丰硕成果,特制定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省辖市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省民委、省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选拔组队,成立由市领导参加的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代表团。
2.积极组织参加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
3.积极配合运动会组委会组织好代表团的各项参赛工作,参赛队伍组织严谨,文明礼貌,遵守各项纪律,服从各项安排。
4.制定了参加第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有一定的专项经费,有书面文字图片资料。
三、评选办法
1.在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2.各代表团书面汇报材料在运动会开幕前一周交竞赛部(未按时报送材料视同放弃评选)。
3.主要从代表团的组织、参加规模(项目、人数)、运动成绩等方面综合评选。
四、评选奖励
获得优秀组织奖的代表团授予奖牌。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团结、友谊、公正的体育道德风尚,确保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比赛圆满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省辖市代表团。
2.运动员。
二、评选名额
代表团按参赛期间实际表现进行评选;运动员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评选,每个参赛队评选1名。
三、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执行《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等规定,服从运动会组委会领导。
2.代表团、运动员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胜负观,自觉遵守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主动加强对本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照仲裁办法及申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运动员能够认真遵守赛场要求与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比赛中积极进取,顽强拼博,胜不骄,败不馁,表现出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
4.遵循“重在推动、重在提高、重在展示”总体要求,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不搞君子协定,不弄虚作假,比赛作风端正。
四、评选办法
在本届运动会组委会的领导下,由运动会竞赛部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五、评选奖励
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授予奖牌。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授予证书。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安徽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竞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