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佛教协会2019年(第十一届)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预通知》的通知
各市民族宗教局,广德、宿松县民宗局:
现将省佛教协会《安徽省佛教协会2019年(第十一届)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预通知》(皖佛〔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指导、督促当地佛教协会做好人员选定工作,按时参加讲经交流会。请蚌埠市民族宗教局协助省佛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讲经交流会圆满完成。
附件:《安徽省佛教协会2019年(第十一届)汉传佛教讲
经交流会预通知》(皖佛〔2019〕14号)。
安徽省宗教事务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