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新修订《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在肥举办

发布时间:2020-06-15 15:07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监督检查处  浏览量: [ 字体:   ] 

 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加培训班学习

 

6月8日-11日,省民委(宗教局)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举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新修订《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全省各市民宗局负责人及政法科长、民族科长、宗教科长,各县(市、区)民宗局负责人、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宗教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干部共约220人参加培训。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陆友勤做开班动员讲话,副主任(副局长)时先政、邵郁、韩雷、刘芳及二级巡视员王俊贵出席开班仪式,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省条例》等2次课程的集中学习。刘芳就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并做结业讲话。

 

6位委局领导出席培训班开班式

陆友勤在开班动员中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全省统战、宗教工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宗教院校和活动场所正在有序恢复开放之际,我们举办全省新修订《省条例》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十分必要和重要。陆友勤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省条例》的重大意义,营造学习宣传《省条例》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抓好《省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增强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提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本领。要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培训班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吴斌主任做新修订《省条例》辅导报告,邀请原国家宗教局办公室主任陈红星、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刘宝明、省外法律专家何国科律师、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教授倪东辉、省公安厅反恐总队副总队长殷高岭就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形势及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宗教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舆情应对及处置、反恐维稳形势任务等进行授课。

 

为持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副教授方铭勇带领学员们进行了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处置桌面推演;为让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宗教基础知识,开拓工作思路,培训班还首次邀请五大教省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走上讲台,介绍本宗教概况及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做法和成效。同时,为了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培训实效,培训班还安排省宗教局相关业务处室就学员们在贯彻实施《省条例》及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