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磊、束黎敏同志聘用的通知

日期:2022-10-09 16:24 来源:省民委(省宗教局) 阅读次数: [ 字体:   ] 

机关各处室联络与舆情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委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省人社厅备案确认(皖人社事函〔202240),决定:

聘用李磊同志在省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管理职员十级岗位;

聘用束黎敏同志在省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主体十二级岗位(试用期一年)。

李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起算,束黎敏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1月14日起算。

特此通知。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2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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