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省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李朝阳等4名同志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经2021年8月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李朝阳等4名同志正式任职,具体如下:
李朝阳同志任监督检查处处长;
吴昌秀同志任宗教一处处长;
马欣旸同志任人事处处长;
陆正海同志任省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主任。
上述4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算。
特此通知。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