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发第一次报名通知并与滁州市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开展第一次报名工作。对运动会开幕式创意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做好裁判员培训前期协调准备工作。
二、向各市下发《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三、举办“千百培优计划”省培优对象主体培训班,以当前宗教工作、中华文化要义、安徽与安徽文化、党的百年历史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
四、完成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