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80号)文件规定,省民委(宗教局)主要职能是:
(一)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2.起草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聚居地区,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0.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宗教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宗教事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2.研究宗教理论和省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3.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指导市、县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6.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委局本级决算和委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相同。
纳入安徽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省民委(宗教局)本级 |
2 |
省宗教团体 |
3 |
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中心 |
三、安徽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2011.48万元,支出总计2110.81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增加276.48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五大宗教团体办公补助费90万元;二是增加中央补助安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费70万元;三是追加朝觐工作专项20万元;五是追加2013-2014 年度驻肥省直机关在职公务员同城待遇津补贴56.9万元、追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37.3万元。
与2013年相比,支出增加192.3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5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74.8万元,主要为:增加五大宗教团体办公补助费90万元,省本级新增中央补助安徽省全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费70万元,省本级新增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8万元,年度中追加朝觐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实行新的差旅费补助办法后新增差旅费50万元,增加对五大宗教团体进行审计支出10.5万元,按照国家宗教局工作部署制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22万元;三是减少政府采购办公设备30.5万元。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1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41万元,占98%;其他收入40.07万元,占2%。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14万元,占53.78%;项目支出975.67万元,占46.22%。
(四)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1.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71.61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增加282.22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五大宗教团体办公补助费90万元;二是增加中央补助安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费70万元;三是追加朝觐工作专项20万元;五是追加2013-2014 年度驻肥省直机关在职公务员同城待遇津补贴56.9万元、追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37.3万元。
与2013年相比,支出增加207.37,增长11.7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5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74.8万元,主要为:增加五大宗教团体办公补助费90万元,增加中央补助安徽省全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费70万元,增加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8万元,追加朝觐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实行新的差旅费补助办法后新增差旅费50万元,增加对五大宗教团体进行审计支出10.5万元,按照国家宗教局工作部署制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22万元;三是减少政府采购办公设备30.5万元。
(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1.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4%。与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37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5.5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74.8万元,主要为:增加五大宗教团体办公补助费90万元,增加中央补助安徽省全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费70万元,增加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8万元,追加朝觐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实行新的差旅费补助办法后新增差旅费50万元,增加对五大宗教团体进行审计支出10.5万元,按照国家宗教局工作部署制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22万元;三是减少政府采购办公设备30.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7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31万元,占42.47%;项目支出837.3万元,占57.5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1578.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94.6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行政人员工资发放及机关日常运转支出;“民族工作专项”决算182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工作职能,完成特定民族工作任务;“民族事务事业运行”决算14.4万元,用于发放省民族宗教干部培训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决算8万元,用于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出;“宗教工作专项”决算477.2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全省宗教工作职能,完成特定宗教工作任务; “宗教事务事业运行”56.7万元,用于发放省宗教团体事业人员工资;“其他宗教事务支出”决算120万元,主要为中央补助安徽重点寺观教堂维修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9.9万元,主要用于朝觐工作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247.69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226.89万元,主要用于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0.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2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6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51.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4.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2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本级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59.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40.7万元,“提租补贴”决算18.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 2014年度决算20.2万元,为中央补助安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对少数民族群众实用技术培训支出。
(六)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183.6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附件:1.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收入决算表
3.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支出决算表
4.安徽省民委(宗教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安徽省民委(宗教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表
6.安徽省民委(宗教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安徽省民委(增加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05.33 |
因公出国(境)费 |
11.00 |
公务接待费 |
23.3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70.9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0.95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民委(宗教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5.33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局本级和所属2家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万元。2014年安徽省民委(宗教局)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2人次。主要是用于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3.38万元。2014年安徽省民委(宗教局)国内接待共275批次,359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民族宗教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95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联系方式: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ahmwzjj@vip.163.com
附件:4安徽省民委(宗教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5安徽省民委(宗教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6安徽省民委(宗教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7安徽省民委(宗教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