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日前,委局下发专项工作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门法律知识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方法,要求各地务必加强与本级法制部门联系,及时上报考试组织情况,并重点强调考试内容必须增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相关内容,以考促学,有效提高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基层宗教工作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