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将《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列入2019年度审议类立法项目

日期:2019-03-29 00:00 阅读次数: [ 字体:   ] 

  3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皖人常办【2019】4号),将《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等13个立法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提请审议项目。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于2月25日报省委常委会议审定,于3月2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并印发。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须于4月20日前提交省政府审议,5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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