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1-12 00:00 阅读次数: [ 字体:   ] 

11月23日下午,六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毕小彬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市政府副市长朱潘杰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宗教局局长魏向阳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情况汇报以及市法制办审核意见,并就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提出初步意见。

 

会议指出,宗教工作的核心在基层,关键在引导。政府工作部门要坚持依法允许、规范管理、合理引导原则,做到敢管、会管和善管。文件的制定要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方案、举措,着力解决我市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13家有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12月3日下午,六安市委常委会就六安市出台《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题听取市宗教局汇报。市宗教局局长魏向阳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草案)》起草背景、依据、过程及主要内容。

 

省委常委、六安市委书记孙云飞在会上指出,宗教工作事关全局,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非常重要,出台《实施意见》非常必要。他强调,要切实深化对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清醒认识本市宗教工作的形势。一是强化力量。六安市宗教场所多、信教人数多,宗教工作任务繁重,但宗教部门管理力量相对不足。市本级和重点县区都要加强工作力量,以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强化引导。要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关键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强化担当。要克服“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畏惧心理,做到“敢管、会管、善管”,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化水平;四是强化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使领导更加有力、体制更加顺畅、协调更加到位。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宗教工作“四支队伍”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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