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民委(省宗教局)信息公开年报

省民委(宗教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7-12-29 00:00 阅读次数: [ 字体:   ]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统计数据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7〕36号)要求,现将我委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项要求。

加大基础目录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闻发布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的内容公开。及时公开国家、省、委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普发性文件等。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及其建设情况。连续5年按要求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共有2个招标采购项目,全部在网站公示公开。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新门户网站建成启用为契机,将政务公开页面整合进网站首页,编制完善了咨询投诉、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统一的网络问政平台,实现信息权威发布和热点难点公开回应功能,畅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2017年,网站年页面浏览量近47万次,发布动态信息近3000条。加强公开目录内容规范,累计增删、调整目录内容13条(处)。

(三)抓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再公开”制度,层层严格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委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条,同时,还通过网站“综合要闻”“通知公告”等栏目及时发布委局工作动态,让网民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三、回应解读政府信息情况

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通过实地宣讲、网站在线解读、微平台推送等措施,全方位公开、解读民族宗教政策文件精神,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委局政务公开办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分呈相关分管领导阅示后,请相关处室牵头办理。处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针对性地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委局政务公开办及时跟踪办理进程,在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年度共办理个人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件,非我委局职能的3件。信息公开举报数量、信息公开复议数量、信息公开诉讼数量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获取委局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7年,我委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月份,省民委(宗教局)在合肥举办了一期全省民族宗教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培训班,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委局政务公开工作授课,来自全省各地分管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负责人及信息员或保密员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分类不规范,公开不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充实,配套不完善。

下步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委局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委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体系,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落实。以《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为依据,修订完善《委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范,详细定出工作规程,绘出流程图,并结合会议、业务培训等时机抓好学习指导,确保人人熟知。

(三)加强培训确保长效。委局印发了《省民委(省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民委(省宗教局)政务公开及网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从建章立制、强化职责入手,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