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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委(宗教局)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12-30 00:00 阅读次数: [ 字体:   ] 

 

2015年,省民委(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概述

  1、健全领导强化组织

  近年来,省民委(宗教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发文调整充实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任组长,其他委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各直属机构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工作目标。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专门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站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目前,网站已形成了党组高度重视、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负其责、各信息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委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工作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督促指导各处室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着力打造信息化平台

  省民委(宗教局)把“方便群众、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委局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网站栏目和内容升级改版。会议要求,机关各处室要明确责任,要抓住“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这一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开展培训工作,加强监督考评,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打造全国民族宗教系统一流信息化网站。

委局以新修订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技术规范》为基准,健全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整合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资源。

3、规范透明推进信息公开

  委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原则,确定权力清理范围、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权力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行政权力及其运行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委局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的权力事项23项,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2项。第二部分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第三部分为行政权力事项风险点情况表,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设立“办事大厅”栏目,方便群众查询数据和资料,规范编制并公开审批项目目录和流程图,及时发布办理结果。

  规范招投标行为。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加强采购招标监督管理,规范财务支出和招投标行为,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质量、效益。

  推进内部事务公开。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通过在办公区张贴公示、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公开干部考察、任免、人员招录等信息。

  4、创新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

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强化了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设置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通过新形式、新渠道,不断加强网络问政建设。同时,我们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

(四)继续做好省民委(宗教局)窗口工作

  省民委(宗教局)窗口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紧紧围绕民族宗教服务对象,以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以“亲切服务”为抓手,以“马上办”为工作准则,努力加强窗口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积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网基本情况

  2015年,根据省政务公开办最新修订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委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升级,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发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2015年省民委(宗教局)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348条,涉及到政务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统计信息、部门动态等相关内容。

  2、行政执法公开情况

  2015年没有行政执法信息产生。

  3、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部门预算与决算公开情况。

  公开了《省民委(宗教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和《2014年省民委(宗教局)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

  按时公开了《省民委(宗教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公开情况。

  公开了《2015年少数民族补助费项目表》、《省民委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4、招标采购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发布省民委(宗教局)2012年——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和在线咨询情况

  依据《省民委(宗教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省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和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注重公开申请办理的连续性,部分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于申请时数据尚未发布而不能及时办理回复,在向申请人告知解释的同时,做好办理记录,待申请的统计数据公布后,及时回复申请人所需信息。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准予公开。

  2015年度本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举报申诉。

  2015年委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改进了工作作风,规范了行政行为,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公开,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深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尤其是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平台建设仍待继续完善,经费不足等。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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