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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委(省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6-12-14 00:00 阅读次数: [ 字体:   ] 

省民委(省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7)精神,进一步做好委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我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域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法定不公开的,一律公开。有针对性的公开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关注度高、需求量大的政府信息。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推进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我省民族宗教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规范委局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主动公开重要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确保执行和落实到位。定期公布我省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部署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推进举措,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巩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成果,开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监管信息公开、专项资金使用公开,便于公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深化审批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审批。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提高办理的规范度。充分发挥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作用,严格按时、依法答复,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准确、高效的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四)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民族宗教领域有关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公开要求。加强突发事件、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等信息发布,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及时公开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需要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

四、具体措施

(一)改造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对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2016年版)的标准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委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改造、提升和完善。力求栏目设置符合要求,网页风格与门户网站相统一,操作界面更加友好,安全性更高。同时,对委局门户网站进行完善和提升,根据有关要求和委局实际,对网站栏目进行增删、整合。

(二)开通政务微博、微信。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开通委局政务微博、微信,并实现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三者联通,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信息发布的影响力。

(三)实行栏目设置和管理负责制。各处室要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对所负责的栏目或专题及时提出更新信息和修改意见,就网站、微博、微信栏目设置或增删提出建议,根据当前业务重点工作开辟新专栏。

(四)提升网站质量。对委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查缺补漏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各个栏目的信息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显示在栏目首页面的信息50%以上为当年信息。

年初部署的工作周期较长的持续性重点工作,要在网站开辟专栏加强宣传和督促。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报告应及时上网,年度重点工作应在网站显著位置,以漂浮窗口或通栏广告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

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委局政府信息传播的可视性、可读性,增强委局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五)时间安排

1.9月底前,对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2016年版)的标准,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的完善工作。

2.9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的查缺补漏工作。

3.10月初,印发《省民委(省宗教局)政务公开及网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4.9月底至10月初,在委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遴选参加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改造项目的公司。

5.10月中旬,与政务公开办、网站公司等充分沟通、磋商,在此基础上,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

6.10月中旬,各处室要就网站和微博、微信的栏目设置、信息更新、表现形式等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办公室。

7.11月上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改造工作。

8.11月中旬,完成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改造工作。

五、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局办公室,委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配备2名专职人员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委局考核内容和培训计划。

2.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处室根据网站栏目责任分解任务,切实做好所负责栏目或专题的信息更新工作。每月底,各处室需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末,委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年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考评。

3.落实委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法。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附件:省民委(省宗教局)政务公开及网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省民委(省宗教局)

                             2016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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