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
发布时间:2023-10-12 08:41 文章来源:ahmw

伊斯兰教于唐永徽二年(651年)传入中国,亦称“清真教”、“天方教”、“回回教”,民国时期多称为“回教”。1956年6月2日起,国内统称为“伊斯兰教”,其教徒统称“穆斯林”。

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后,安徽也即有了伊斯兰教的踪迹。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商人往来于江淮之间,史籍中不乏记载,尽管尚无宗教活动的明确记载,但已有了关于其人的记载。宋、元两代伊斯兰教在安徽传播开来,入清以后继续传播发展。至清末光绪、道光年间,各县大多新建了清真寺,一些旧的清真寺也得到重修。民国时期,孙中山倡导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回族作为新兴的中华民国的主要民族之一,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伊斯兰教因此得到发展,清真寺得到维修,一些宗教团体,如回教俱进会也成立起来。

1983年1月23日,省伊斯兰教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安徽省伊斯兰教协会正式成立。一些地方伊斯兰教爱国组织也相继建立,各大清真寺成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各级伊协积极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培养教职人员,努力实现自养,参与社会公益,拓展对外交往,团结带领穆斯林爱国爱教、共同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